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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餐電子化惹新糾紛
茶芥定義要留神

點餐電子化惹新糾紛
茶芥定義要留神

香港人喜歡講飲講食,不論是日常三餐,還是假日聚餐,飲食都是重要的一環。食肆的消費糾紛向來不少。本會於2022年及2023年首季度便分別接獲1,160宗及333宗與食肆相關的投訴,當中以收費爭議佔最多。2022年共305宗(26%),今年首季則有103宗(31%)。可見,消費者外出用膳,對餐廳是否準確收費應倍加注意。

個案分享

結帳時卻收加一 

方小姐到A餐廳享用晚膳,因餐廳採用二維碼(QR Code)點餐系統,於是她便以手機掃碼點餐,並在下單後檢視帳單內容,確認所點食物無誤,當時「服務費」一欄顯示為$0收費。豈料結帳時,收據中有一項「+10%服務費」,方小姐頓感愕然,但經查詢後A餐廳依然堅持收費,最後她只好無奈全數繳付帳單。

 

事後方小姐質疑A餐廳隱瞞有關費用,結帳時才額外徵收加一服務費,故向本會投訴,並要求A餐廳退回服務費。

本會跟進

A餐廳回覆本會表示每晚六時起會向食客徵收加一服務費,而其QR Code點餐系統剛啟用不久,部分設定仍有待改善,因此未有在手機帳單顯示加一服務費。A餐廳表示已向系統供應商反映並作出修正,亦願意向方小姐退回服務費。及後本會致函A餐廳,建議應在餐牌及店內當眼處標示相關收費,並更新點餐系統,讓消費者知悉正確收費,避免同類事件發生。

但食物價格卻未更新

何先生與親友到B餐廳用膳,並以手機掃瞄QR Code點餐及查看電子餐牌,當時套餐收費顯示為$228一位。其後,何先生點了兩份套餐,另加一份兒童餐及小食。結帳後數小時,何先生翻查賬單,卻發現兩份套餐收費共$576,並非以每位$228計算,於是折返B餐廳查詢。

 

餐廳職員解釋電子餐牌仍未更新,該套餐正確收費是$288一位,而非$228。職員向何先生致歉,並提出贈送甜品作為補償,何先生不接受餐廳安排,且留意到電子餐牌左下角顯示的更新日期為當日,故質疑職員的解釋;再者,職員既然知道電子餐牌未有更新,理應下單前告知客人。何先生認為B餐廳涉及不良銷售手法,因此向本會作出投訴。

本會跟進

經本會與B餐廳調停後,B餐廳表示願意直接聯絡何先生,以安排退回差額和當中的加一服務費,合共$132。及後何先生亦與本會確認收到B餐廳的退款,個案得以解決。

未有標明熱水收費

陳先生與朋友到C餐廳享用午膳,餐廳職員主動上前詢問他們需要甚麼飲品。陳先生的朋友點選一杯$18的洛神花茶,而陳先生因沒有點飲品,餐廳職員便主動為他遞上熱水,但結帳時陳先生發現帳單有一項「中國茗茶水」的收費,二人合共$40,於是他向餐廳職員查詢。餐廳職員指熱水也屬於「中國茗茶水」,故有關收費並無錯誤。

 

陳先生覺得不合理,雖然點餐紙上列明「另收茶芥」,但他查閱資料,「茶芥」一詞並無官方定義,坊間普遍認為「茶芥」包括熱茶及調味醬料,惟餐廳職員當時未曾提供醬料,而陳先生的朋友點了一杯飲品,他只喝熱水。加上點餐紙上的英文翻譯為「Prices are excluded condiment fee and tea charge」,「tea」一字應無歧義,所以陳先生質疑餐廳有隱藏熱水收費及有強迫顧客消費之嫌,遂尋求本會協助,要求退回$40及建議C餐廳在點餐紙上清楚說明所有硬性收費的項目。

本會跟進

C餐廳回覆本會指餐桌上另設餐牌,而餐牌的最後一頁已列明所有固定收費,包括「中國茗茶/熱開水」為每位$20,故C餐廳拒絕退回$40予陳先生。本會向C餐廳指出點餐紙與餐牌之內容並不一致,並促請C餐廳再次考慮本個案。惟C餐廳維持決定,但表示理解陳先生的不滿,故同意改善點餐紙上的字眼,以避免同類情況發生。